青浦区教育基金会“青峰奖”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我区师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体育竞技、文化艺术、职业技能等多个领域的市级及以上竞赛,提升我区在各项赛事中的竞争力与影响力,结合本区实际,现决定对在2024年度市级及以上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由青浦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和教育基金会有关人员组成奖励评审小组(基教科、综合科、德育科、成职科、基金会)。
二、奖励依据
㈠2024年度奖励项目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和学生竞赛工作要求。奖励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市教委、市体育局等行政主管单位及其业务主管单位组织实施的各类竞赛项目(协会等民间组织、机构主办的竞赛一般不予奖励),以获奖证书主办单位章为准,具体由评审小组确认。
㈡中职校学生竞赛奖励的项目必须是上海市教委规定的项目范围,如:上海市星光计划、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等。
三、奖励对象
本区公办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直接参与竞赛项目的在校学生和指导教师。
四、奖励标准
根据基金会年度预算情况另行研究决定。
五、经费来源
青浦区教育基金会自筹资金
六、申报奖励
㈠申报。
1.纸质稿:2024年度学生获得市级及以上竞赛的一等奖证书彩色复印件(奖牌、奖杯等须拍照后,将照片打印一份)与申报表(个人、团体)、汇总表(个人、团体)
2.电子稿:只需要将两份汇总表(个人、团体)
㈡奖励。经奖励评审小组核定奖励等级后由教育基金会予以颁发。
七、几点说明
㈠本次只奖励学生获得市级及以上竞赛的一等奖获得者(竞赛结果是名次的,只奖励前三名)
㈡获奖学生必须有2024年度获奖证书才可享受本奖励。
㈢同一轮次参加不同级别(相同项目)的,按最高级别申报奖励,不重复奖励。
㈣若有特等奖的按一等奖标准发放。
㈤学校可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也确保送审材料的真实性。
㈥本奖励办法解释权属青浦区教育基金会。
青浦区教育基金会
2025年2月